为了更好地考核舞蹈学专业考生的专业素养,决定对我省2015年舞蹈学专业考试大纲进行微调。
对舞蹈学专业考生,取消《视唱模唱》科目考试,《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使用乙卷,与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必考科目《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分开制卷。即《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甲卷)适用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乙卷)适用舞蹈学专业考生。甲卷分值仍为120分,乙卷分值调整为100分。
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分值比例相应调整:《舞蹈表演、形象身高、基本功测试、动作模仿》专业考试成绩在总分中的占比由80%调为90%,《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理论考试成绩在总分中的占比为10%。
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他专业考试大纲不变,参照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执行。
附件: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舞蹈学专业》考试大纲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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