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艺术类专业与自治区统考科类对应表
自治区统考
艺术类专业
备注
美术类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等
美术类涉及专业的认定。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省统考的“素描、色彩、速写”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
音乐类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理论
音乐类涉及专业的认定。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乐理、钢琴、器乐、声乐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
备注:
书法专业不组织自治区统考
附件6:
自治区2015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报名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编号
信息名称
类型
宽度
信息含义
信息说明
备 注
1
BMXH
C
11
报名序号
由我区各地区(州、市)招办按规定统一编制,必须准确,否则不予注册
地州填写
2
SFZH
18
身份证号
左对齐
3
XM
60
姓名
字符间不能为空
4
XBDM
性别代码
1男、2女
5
BYXXMC
30
毕业学校名称
高中毕业学校名称
6
KSLB
8
考生类别
汉语言、民考汉、双语班、民语言
7
KDDM
考点代码
师大(1)、喀什(3)、奎屯(2)
考点填写
KSLXDH
13
考生联系电话
9
YB
邮编
仅限数字表示
10
SMCJ
N
7.3
素描成绩
SXCJ
速写成绩
12
SCCJ
色彩成绩
MSCSZF
测试总分
14
JBYK
基本乐科成绩
15
ZKKM
主科科目成绩
16
JSKM
加试科目成绩
17
YYC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