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招办制定了《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规范操作 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生办和各招生院校要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规定和省招生委员会对体育、艺术类招生工作的要求,严格程序,靠实责任,确保今年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规范、平稳有序。 二、深化“阳光工程”,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 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完善公开制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省级统考实施办法、校考实施办法、招生简章、专业合格线、录取原则等考生应知须知信息,专业考试和录取结束后应通过本省、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省级统考、校考合格考生、录取结果等基本信息及监督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肃考风考纪,构建良好招生环境 各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点及招生院校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试招生管理制度,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对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要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等行为要严厉打击,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切实维护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的秩序和公平公正,确保我省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招考宣传,建立舆论监督机制 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强化正面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要按规定、按阶段及时客观公布有关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建立舆论监督机制。 附件:1. 2015甘肃省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点击查看 2.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13所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名单 3.2015年甘肃省艺术类统考科类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5年5月29日 附件2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13所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名单 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0年部分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5号)中所列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 一、以下31所高等学校按照关于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二、以下13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江南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天津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附件3 2015年甘肃省艺术类统考科类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
省级统考科类 |
艺术类本科专业 |
可授艺术类学士学位的
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
省级艺术统考
合格要求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 |
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 |
甘肃省美术统考本科合格 |
音乐学类 |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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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
舞蹈学类 |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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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史论 |
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 |
无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