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报考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考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2.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具体时间安排:素描:8:00—11:00;速写:11:40—12:10;色彩:13:30—16:30。考场设在各市标准化考点。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于2015年12月1日至2日至各县(市、区)招考办指定的地点领取美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于考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考试环境。 3.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至25日,省统考考点为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4.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至2016年1月10日。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考点为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5.参加音乐舞蹈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须于考前一周登录考点院校网或《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查询本人专业统考笔试时间、考场和面试时间。 6.美术类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和《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按时间要求参加专业考试。音乐舞蹈类和戏剧与影视类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和《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于考试当天考前30分钟到考点参加专业相关科目考试。 7.请考生注意考试时间、要求,按专业统考要求自带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笔试考生须自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8.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了解各类别专业成绩公布时间。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168声讯台自愿查询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考生统考成绩单或统考合格证由各县(市、区)招考办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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