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音乐、舞蹈类专业课全省联考工作结束后,联考办公室根据既要落实教育部提高艺术类专业招生质量的要求、又要争取完成招生计划的原则,充分考虑各专业类别上一年度招生计划及实际录取情况、不同专业类别文化课统考后专业课上线考生的比例等因素,反复测算划定各类别本、专科分数线如下:
音乐类:
科类 |
本科 |
高职(专科) |
音乐学A1 |
339分 |
325 分 |
音乐表演A2 |
334分 |
290分 |
录音艺术A3 |
28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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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科类 |
本科 |
高职(专科) |
舞蹈学B1 |
220分 |
177分 |
体育舞蹈B2 |
3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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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凭身份证号和高考准考证号查询本人成绩。 音乐、舞蹈类全省联考合格成绩只适应于省内高校相应专业录取时使用。如果考生希望报考省外高校相应专业,还需参加省外高校组织的校考。省外高校如申请相应专业使用我省联考成绩录取,在公布2016年度各高校在陕分专业招生计划时将予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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