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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www.cnartgk.cn 2016-1-13 15:37:00 来自: 中国艺术院校招生网 [字号:  ]
]
  百年学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  
  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  
  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办学历史】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改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改为师范学院。1939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
  
  【机构设置】1985年教育部依托学校设立了教育部直属的、高等院校建制的“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与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两位一体的管理体制。1987年,国务院在学校建立了“藏族师资培训中心”。2012年,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依托学校设立“西北师范大学华文教育基地”。学校现有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研究院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研究中心2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研究中心16个,省创新群体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8个。学校现设27个二级学院(65个系、3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3个孔子学院。
  
  【办学条件】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校本部占地面积960亩,新校区占地面积729亩、定点绿化用地1300亩。校舍总规划建筑面积80.3万平方米,其中各类教学及辅助用房26.8万平方米。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013.14万元,各类图书文献资料370.9万余册(盘)。学校建成了以远程教育、综合教务管理及校园计算机网、通讯网和有线电视网为主体的现代公共教育服务网络系统。
  
  【人才培养】学校自独立设置以来,已培养各类学生21万余人。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类学生37969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9031人,博士研究生338人,硕士研究生6976人,留学生324人,继续教育本、专科生11300人。连续五期实施本科教学改革工程。2003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08年教育部英语本科专业评估获得优秀。2010年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师资队伍】学校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187人,正高级职称人员298人,副高级职称人员580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497人,具有硕士学位人员914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人,教授275人,副教授511人。博士生导师123人,硕士生导师936人。现有双聘院士4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先进工作者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49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4人,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一、二层次人选56人,甘肃省高校“飞天学者”特聘、讲座教授10人。学校聘请了100余位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特聘或兼职教授,其中中科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12人。李蒸、黎锦熙、袁敦礼、董守义、李建勋、胡国钰、吕斯百、孔宪武、常书鸿、陈涌、黄胄、彭铎、郭晋稀、李秉德、金宝祥、金少英、南国农等著名教授先后在学校任教。
  
  【学科专业】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化学、物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心理学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地理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7个博士二级授权专业,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2个硕士二级授权专业,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2个省级重点学科。现有76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美术学、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物理学、历史学、化学、生物科学等9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科学研究】学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历来重视产学研结合。近年来,社会科学在中国古代文学、西北历史与地理、课程与教学论、民族教育、古籍整理、敦煌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优势突出、特色鲜明。自然科学在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基础数学、原子与分子物理、教育技术等领域研究深入,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被SCIE收录论文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收录论文数居全国师范大学10位左右,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获得了一批高级别的科研奖励,共获省部级以上奖励560余项,其中全国“五个一工程”奖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8项(其中一等奖1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5项(其中二等奖3项,终身成就奖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省科学技术奖85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437项,省敦煌文艺奖35项。
  
  【国际合作】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与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美国南伊利诺伊州立大学、苏丹喀土穆大学、英国胡弗汉顿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香港大学、台湾新竹教育大学等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海外70多所科研机构签订了学术合作与交流协议,在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互访、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目前,学校已与苏丹喀土穆大学、摩尔多瓦自由国际大学、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萨拉热窝大学分别合作建立3所孔子学院。
  
  【附属办学】西北师范大学现设有附属教育集团,建有附中、二附中、附小和幼儿园,均为甘肃省和兰州市示范性学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是西北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的窗口学校和教育实习基地。
  
  【社会服务】学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彰显特色优势,着力提升质量,为服务地方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一是教师教育、教育学科实力雄厚,着力推动我省及西北地区基础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二是人文社科优势突出,着力服务政府规划决策和示范区建设。三是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水平较高,着力夯实我省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的知识源头。四是艺术体育区域知名,着力提升我省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五是产学研用紧密关联,着力支撑我省创新驱动和转型跨越发展战略。
  
  【办学定位】学校高举师范教育大旗,坚持立德树人,围绕学生成长这个中心,依靠教师发展这个根本,突出教学重心,把科研与教学有机融合,把传承特色与创新改革有机结合,把自身发展与服务社会有机结合,夯实德智体美基础学科的根基,强化应用学科的社会需求导向和实践性,美化育人环境,筑就一条着力培养学生“人文情怀、国际视野、系统思维、批判性创新思维和信息化应用能力”的特色之路,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努力为民族复兴培养更多人民满意的优秀教师和符合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人才。
  
  一、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招生省份

备注

130201

音乐表演

110

甘肃、河北、河南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河北、河南考生使用该省音乐类统考(联考)成绩

130202

音乐学

130204

舞蹈表演

100

甘肃、河北、内蒙古、新疆、山东、青海

甘肃、青海省考生使用该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其他省(区)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130205

舞蹈学

130401

美术学

195

甘肃、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西、广西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130402

绘画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3

环境设计

130310

动画

25

甘肃、山东、河北、江西

130405

书法学

30

甘肃、山东、山西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105

甘肃、山东、山西、湖南、河北、河南、四川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山东、山西、河北、湖南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河南省考生使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成绩,四川省考生使用四川省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30

甘肃、山东、山西、河北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山东、山西、河北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130201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180

甘肃

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统考成绩

130401

美术学(中国画,敦煌市就读)

30

甘肃、山东、山西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130204

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

30

甘肃

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二、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招生专业

报名时间

(2016年)

考试时间

(2016年)

报名地点

甘肃

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书法学

2015.12.18

2015.12.20

西北师范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

2015.12.26

2015.12.28—12.30

西北师范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音乐表演

1.1

1.3-1.8

西北师范大学

音乐学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1.7

1.9—1.11

西北师范大学

舞蹈表演

1.16

1.18-1.21

西北民族大学

舞蹈学

广西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1.17-1.18

1.20

广西师范大学

湖南

广播电视编导

1.27-1.28

1.29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河北

舞蹈表演

2.20-2.21

2.22

河北招考大厦

广播电视编导

2.20-2.21

2.22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播音与主持艺术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2.20-2.21

2.23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内蒙古

舞蹈表演

2.18-2.19

2.20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新疆

舞蹈表演

2.25-2.26

2.27

新疆师范大学

山西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1.15-1.16

1.18

太原师范学院

书法学

广播电视编导

网上报名1.5-1.10

2.1

山西传媒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河南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1.25-1.26

1.27

郑州市106中学

江西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网上报名

1.8—1.15

1.19

南昌大学

山东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网上报名

1.18—2.14

2.18

山东潍坊

书法学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网上报名

1.18—1.29

2.17

舞蹈表演


  三、考试内容
  
  (一)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二)书法学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两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临帖占60%,创作占40%,总分=(临帖成绩×60%+创作成绩×40%)×3。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两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临帖占60%,创作占40%,总分计算办法如下:总分=(临帖成绩×60%+创作成绩×40%)×2。
  
  (三)音乐表演、音乐学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为:(1)主科(声乐或器乐或理论作曲,任选一项),占70%。(2)音乐听觉,占20%。(3)基本乐理,占10%。三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总分=(主科成绩×70%+音乐听觉成绩×20%+基本乐理成绩×10%)×3。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河北、河南考生使用该省音乐类统考(联考)成绩。
  
  (四)舞蹈表演、舞蹈学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为:舞蹈综合素质测试(100分)、民族民间舞组合展示(100分)和剧目片段表演(10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青海省考生使用青海省舞蹈类统考成绩,其他省(区)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1)舞蹈基本功(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形象、身材与比例)和专业素质(身体柔韧性、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以及控制能力),具体分为把杆部分、地面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2)剧目片段表演(40%):采用考生现场表演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舞蹈的综合表现力和舞蹈形象的塑造能力。考生要自备舞蹈片段的伴奏带(CD或卡带)。
  
  (五)广播电视编导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考试分笔试一、笔试二,总分为300分。笔试一、笔试二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一占40%,笔试二占60%。总分=(笔试一成绩×40%+笔试二成绩×60%)×3。笔试一主要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30分)、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材料作文(40分);笔试二主要内容为广播影视动态(10分)、命题编写故事(20分)、节目策划(30分)、影视作品分析(4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河南、四川省考生分别使用该省编导制作类(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试形式为集中笔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主要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广播影视基础知识、命题编写故事、材料作文、影视作品分析。
  
  (六)播音与主持艺术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试分笔试、面试进行,总分为3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部分占20%,面试部分占80%。总分=(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3。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30分)、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材料作文(40分)。面试主要内容为自我介绍(10分)、朗诵自备作品(20分)、朗读指定作品(30分)、即兴评述(4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分初试、复试进行。初试、复试均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初试内容为自我介绍、朗诵自备作品;复试内容为朗读指定作品、即兴评述。
  
  (七)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总分300分,内容为形体外观(100分)、举止风度(60分)、动作反应(30分)、语言表达能力(50分)、才艺展示(6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凡符合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规定,且达到以下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2、男性净身高175cm~185cm,体重(kg)=[身高(cm)-105]*(1±10%);女性净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1±10%)。
  
  3、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4、法定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可参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13号)关于空中乘务人员的相关规定。
  
  因空乘类统考不再安排专业体检,请考生在报名前自行体检,达到以上要求者方可报考,考生报名时须签订符合报名条件承诺书。考生因身体原因被取消入学资格或不能从事航空服务及相关工作,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学校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在甘肃省按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招生,外省按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招生,音乐表演、音乐学按照音乐表演(含音乐表演、音乐学)招生,舞蹈表演、舞蹈学按舞蹈表演(含舞蹈表演、舞蹈学)招生,新生报到进校后按照相应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流方案确定最终专业。
  
  3、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书法学、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含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含舞蹈表演、舞蹈学)、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学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6、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7、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按以上原则参加录取。
  
  8、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1、学费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2】1874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不含音乐表演<空中乘务>)学费标准为6900元/学年/人;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3】1544号文件,音乐表演(空中乘务)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人。
  
  2、考试费用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nw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E-mail:zsks@nwn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nwnu10736  
  腾讯微博:http://t.qq.com/nwnuzhaosheng  
  QQ咨询:70245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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